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、准确、完整,没有虚假记 载、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。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,审议通过了《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
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《关于核准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》(证监许可[2023]50号)核准,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(A股)100,000,000股,新增股份已于2023年3月1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,公司注册资本及股本均由512,767,053元增加至612,767,053元。
鉴于上述公司注册资本和股本情况的变化,公司根据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(2022年修订)》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(2023年修订)》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——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》等相关法律、法规的规定,拟对《公司章程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,本次修订条款对照表如下:
2022年5月20日,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《关于提请案》,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,根据发行的实际情况,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、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以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,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。
因此,本次修改《公司章程》事项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,由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等有关手续。